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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合肥40年公寓可改民用水电!申请办法曝光!40年公寓要火了!

发表于2018-01-11

已执行!合肥40年公寓可改民用水电!申请办法曝光!40年公寓要火了!

1、合肥40年公寓可改民用水、电!

近日,有市民在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上咨询关于合肥商住房水电气改民用的政策,得到的回复是:“如该公寓楼确实为实际居住,有开发商携相关证件统一至供电公司申报”。

信件内容:

我在2016年夏季在合肥市包河区购买了一套40年产权的商住公寓房,……水电费都是按照商用的收取,但是卖房子的工作人员说国家有相关政策,只要是实际居住,就可以按照民用水电收取,……希望合肥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个准信,是否会改,啥时候实行,谢谢。

答复内容:

经合肥供水集团、合肥燃气集团、合肥供电公司办理:……经工作人员核实,您购买的是……一套商住公寓,如该公寓楼确实为实际居住,有开发商携相关证件统一至供电公司申报……,再由电检人员现场勘查核实。……

也就是说,用于居住的40年公寓,可以改民用电

昨日(1月9日),供电公司官方确认40年公寓可改为民用电,并且还有证实录音曝光。同时从曝光的录音内容中,我们可以得出40年公寓改民用电,具体操作方法如下:

①如果住户有单独的出户电表,实际为居住用途的,可直接申请改民用电;

②如果住户没有单独的出户电表,电费是由物业统一收取,实际为居住用途的,可以由物业/开发商统一申请改民用电;

③供电部门受理后,需要由工作人员上门核实,确认申请民用电的40年公寓为居住用途,可以改为民用电。

而今日(1月10月)合肥供水集团也给出答复,表示40年公寓用水也可改为民用水,具体操作如下:

①如果住户为个人用户,且实际为居住用途的,可直接申请改民用水;

②如果住户为单位用户,可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申请改民用水;

③供水部门受理后,需要由相关工作人员核实,确认申请民用水的40年公寓为居住用途,可以改为民用水。

2、商办利好不断,合肥40年公寓价值爆发!

不只是可以改为民用电,近期商办住房利好不断,买到40年公寓的人都赚大了!

1、合肥40年产权到期不收回

2017年12月27日,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回复有关“40年公寓产权到期”的问题时,明确表示:产权到期,房子不会收回

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回复:(40年公寓)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,房子不会收回的,因目前未办理过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情况,目前无执行标准。

40年公寓产权到期后怎么办?根据此前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的回复信息,“应该是补交土地出让金”。

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回复:目前为止没有办理过产权有超过40年的,如果超过应该是补交土地出让金

2、商业改租赁享民用水、电、气

2017年10月31日,合肥市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,商业用房可整栋改租赁住房,享受民用水电气

通知细则如下:

①库存量大、交通便利、公共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已建成、未销售、未经营的商品用房,在满足消防、安全、卫生、采光、通风等居住条件的前提下,由产权单位提出改建方案,报合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,可以栋为基本单位,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

②房屋改建时,不得擅自改变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;改建后,土地用途、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,用水、用电、用气按居民标准执行

3、合肥商办转让个税仅1%

2017年6月,合肥地税出台最新政策,规定:个人转让非住房可按1%征收个税!

《关于个人转让非住房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》明确了非住房转让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:

对个人转让合肥市非住房,难以提供完整、准确的原值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,按转让收入的1%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。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3年

4、安徽8市发文,40年公寓能落户、能上学

日前,省住建、国土、财政、商务、税务、银行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我省《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要求优化各类非住宅项目,多渠道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。

小编有话说

40年公寓利好消息不断,买公寓的人全赚到啦,未来商住房将升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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